車禍 機車修理估價單 & 過失傷害

 車禍 修車

收據或發票啊 看實際修多少

估價單只是估哪裡壞要修多少

你就修完付錢給車行老闆,請車行老闆開收據給你,代表你已完成付費,有確實維修。

對方專員可能會去拍你車子修理好的照片。

你要把這張收據留著,等雙方和解時,把這張收據拿給對方保險公司的負責專員,

沒意外同時還要跟你要你的銀行帳戶影本,要匯錢給你用的。

昨天有請車行寫"機車修理估價單" 所以是想請問 要先請對方的保險公司

來看估價單是否合理,與拍照 才能修車嗎?

估價單

https://fnc.ebc.net.tw/fncnews/cars/128775


車禍理賠

V

https://a011954.pixnet.net/blog/post/360297078-%E6%88%91%E7%9A%84%E8%BB%8A%E7%A6%8D%E7%90%86%E8%B3%A0


我的機車外殼有車禍造成的磨損

對方有投保第三人責任險,所以車子的部分可以像對方的保險索賠

但財損的部分通常都會需要申請初判表來釐清責任

所以,為了釐清肇事責任的比例,我上網申請了事故初判表(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)

最後,要請對方跟他的保險公司告知有車禍發生

正常保險公司的理賠負責人會主動連繫你(若沒有,可以直接打去對方保險公司客服告知)

我去車行估維修費的時候,有通知對方理賠人員

告知理賠人員後有兩種可能

1、他會一同到車行一起確認維修費用

2、他不會到場,但會請你提供估價單或實際維修費用單據


過失傷害

VV  https://www.lawyerknow.com/negligence-battery/

什麼樣的情況會被判為車禍過失傷害?

被害人傷害結果的發生與車禍有因果關係,且行為人對車禍具有肇事責任,就會被認定為車禍過失傷害

注意!只要有傷勢產生,仍會構成車禍過失傷害

即使對方肇事責任較大,但因我們仍有部分肇責,對方只要有傷勢產生,仍會構成過失傷害;反之,若車禍肇事原因我方並無肇事責任,即便對方身受重傷,但傷害結果與我方行為並無因果關係,就不會成立過失傷害。
舉例來說:

案例一:

阿潘騎乘機車直行,前車右轉未禮讓直行車,但阿潘因車速過快來不及反應,故雙方發生擦撞,導致兩人皆受傷,肇事責任判定前車未禮讓直行車為肇事主因,阿潘超速為肇事次因,本案雙方都有肇事原因,且雙方都有受傷,故雙方都會成立車禍過失傷害。

案例二:

阿潘騎乘機車直行,前車突然右轉未禮讓直行車,阿潘並無違規事項,雙方發生擦撞,導致兩人皆受傷,肇事原因為前車未禮讓直行車,而阿潘並無肇事責任,本案即便對方有受傷,但阿潘並無過失,故不成立車禍過失傷害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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